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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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刑事诉讼阶段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可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环节中得到适用。此项制度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之后,可以在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的前提下,暂时离开羁押场所。

取保候审期间本身并不构成累犯的情形。累犯是指那些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罪犯,在刑期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之后,若在法定时限之内再犯某类特定犯罪案件,便可被认定为累犯。然而,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本质上表明涉案人员或被告人尚未经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故而并不符合累犯的法律定义。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之下,取保候审并非刑期的计算范畴之内。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在非拘禁的状态下,静待法院审理判决的过程。尽管在取保候审的执行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保持居所稳定、遵守特定出境限制等行为规范,但无疑这些规定都不应当作为实际执行刑罚的构成部分进行考量与衡量。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阶段。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要求涉案人员找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签发保证书,保证其不逃跑、不干扰侦查、不阻碍审理,承诺随时接受传唤和审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非羁押措施,主要针对那些未被逮捕或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或被告人。该措施要求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随传随到,防止其逃避司法程序,从而实现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