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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书是谁申请

时间:2024.09.02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251人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可以通过申请取保候审得以保障。
此种权利可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可提出申请;
另外,他们的近亲或辩护律师也具备申请权。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羁押之灾,而司法机关并未主动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进行调整时,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向司法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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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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