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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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欲申请取保候审时,通常需向所涉案件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关申请。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因此,若您需要在异地申请取保候审,请务必与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对应部门取得联系。

申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通常应由涉嫌犯罪之人、被指控犯罪之人或是其合法授权代表、直系亲属以及辩护律师等主体向负责处理案件之执法机构(通常为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提交申请之际,需提供相关的保证人选或是另行支付相应数额的保释金作为担保。

确实如此,申请取保候审过程中需递交书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拥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应遵循书面形式原则,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文件。该申请文件应详细阐述申请理由及担保方式,例如提供保证金或寻找保证人等。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之中,犯罪嫌疑人家属、辩护律师往往会代表当事人向执法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抑或是法院)提出相关请求。申请者应当提交详尽明确的书面申请,同时必须承诺,他们所申请的囚犯或者被告人将会服从警方的传唤,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并不逃避侦查以及审判活动。在此过程中,申请者可能还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在案件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被逮捕之后想要获得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会有上述人员本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来进行相关申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申请应当是向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交,并且还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式,例如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