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回扣是否构成本罪的界定,需根据实情进行严谨分析。
若活动中的个体通过职务便利,将原本属于所在机构的回扣据为私有,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那么便有可能触犯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即是指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管理层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自家财产予以恶意占有,数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范围的行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对此明确规定:凡是公司、企业或是其他组织的从业者,若是
利用职务之便,
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务,且
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还会被处以
罚金。
若数额庞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赔偿。
若数额达到了非常重大的程度,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
终身监禁,依然要承担
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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