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诉讼过程中,是否能够无需承担刑事指控,主要是依据相关个案的事实细节以及现行的法律规定进行评估。如若某个行为人在涉案过程中所犯之罪行轻微,且他同时具备自首、主动积极地进行经济赔偿、获得受害者的谅解等诸多有利因素,并且这些因素均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可以免除刑罚”或者“可以不予起诉”的相关规定,那么检察机关便有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属于公诉案件范畴,除非满足不起诉的条件,否则一般会进行起诉。然而,当交通肇事导致了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时,便需要对被告方提出诉讼请求。

交通肇事罪如何满足定罪免罚的条件对于那些因触犯交通肇事罪而面临法律制裁的罪犯来说,如果能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定条件,他们则有可能获得从轻发落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机会。

对于触犯交通肇事罪的被告来说,他们在案件发生之后,能够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诚实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这构成了典型的自首。在悔罪态度上,他们也表现出了极度的诚恳,以向受害人表达深深的歉意、对受损权益进行积极赔偿以及最终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为主要方式。此外,他们还与受害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交通肇事罪一定要免于公诉吗交通肇事案件原则上应予以起诉,除非在无法满足起诉所需条件之际方能例外。然而,若交通事故引发严重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则必须提起诉讼以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