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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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认定从犯之法律考量在审理抢劫罪案件时,依据被告者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可以将从犯细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从犯,他们在参与的共同抢劫活动中发挥辅助作用,被称为帮助犯,这种情况下,被告人通常负责为整个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或者营造有利于实施犯罪的环境与条件,同时消除可能存在的阻碍因素等等。

一般来讲,抢劫罪是一种共同犯罪,是指多个人共同策划并实施了抢劫行为。如果多个人事先有抢劫的意图,并共同实施了抢劫,那就构成了抢劫罪。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每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贡献来确定刑事责任。比如,有人负责策划袭击店铺,有人负责制服人员,有人负责抢夺财物,那么他们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抢劫罪共犯的涉案金额判定标准,一般与主谋者相同。但在司法实践中,抢劫的具体金额会对定罪量刑产生重要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一旦被指控抢劫,无论是否成功占有财物,都构成抢劫罪。但如果抢劫金额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刑罚会相应加重。从犯通常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

对于转化型抢劫共同犯罪的认定,主要看共犯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如果最初的犯罪就有共同的意图,并且在后续的暴力抵抗中也有共同的故意参与,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犯。例如,在盗窃被发现后进行暴力抵抗,如果事先知情并同意协助,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共犯。

在共同抢劫案件中,确定犯罪所得金额的责任应根据全体共谋抢劫的总额来确定。每个成员都应对共同行为的后果负责,而不论其个人实际所得如何。这一原则基于犯罪行为的整体性和共责原则。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会考虑各共犯的角色、地位等因素,区分主犯和从犯,并给予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