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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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手段,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实行该措施时需要将相关情况向案件中的被告人或被告人代理律师、被告人亲属及被告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通报。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及时了解自身在案件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同时也赋予了被告人享有有效辩护权的权利。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如若经司法机关认真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便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这并不能绝对地保证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能收到不起诉通知书,因为案件尚需经历审查起诉环节。倘若最终决定不予起诉,相关部门将会以正式方式通知涉案人员。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来说,公安机关并不会主动地向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告知,然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则有权提出相关申请以获取案件信息。倘若犯罪嫌疑人已经委托了辩护律师,那么律师也将在第一时间内与家属取得联系,以便于他们能够及时掌握案件进展。然而,关于是否需要通知家属这一问题,其具体实施方式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各地执法实践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在司法程序中,一名涉嫌犯罪者如获准取保候审,通常由负责侦查和起诉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向该涉案人员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发出正式书面通知书。此份通知书将对取保候审的具体决定、相关的申办条件及强制性法律义务详细告知。同样地,辩护律师也有权了解并参与这一重要事件,进而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

取保候审的决定一旦下达将立即告知当事人。尽管并无法律规定具体的通知时间限制,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步通常会被迅速完成,以保证当事人能够准确地理解他们的权利与义务。通知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件或者口头传达,并且这一程序都需由公安机关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