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暴力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什么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什么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时间:2024.09.06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抢劫罪的严重情况主要包含下列八类:第一类是“入户抢劫”行为;
户即指他人居住的封闭的院落、少数民族的帐篷、渔民用以家庭生活的渔船以及用于租用的居民楼等与外部环境相隔离的处所。
第二类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行为;
这种犯罪方式主要针对的是公共交通工具中的广大乘客,具有无法确定的不特定人群的特征。
第三类是实施“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这类犯罪涉及到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资金、各类有价证券及客户的资金等进行掠夺。
第四类是“多次抢劫”或者是“抢劫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
多次抢劫通常是指三次以上的抢劫行为。
第五类是“抢劫致使他人重伤、死亡”的行为;
这里所表述的并非仅仅是罪犯为了劫取财宝而当场使用暴力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还包括罪犯原本预谋杀害他人以获取财物并最终导致其重伤或死亡。
第六类是犯罪分子伪装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行为;
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军警队伍的形象与声誉,同时也破坏了社会公众对军人和警察的信任。
第七类是实施“持枪抢劫”行为;
此处提到的“枪械”仅限于可以发射实弹的真正的枪支
最后一类是“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是“抢劫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