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在受理并处理
民事纠纷案件时,应于开庭审判之日前的三日内告知所有的
当事人及其他
诉讼参与方有关开庭的事宜。
因此,针对关于欠款违约的
纠纷案件提起的诉讼,法院应当至少提前三天向相关当事人公示开庭日期及具体时间段。
然而,最终的确切开庭日期与时间,则需由法院基于案件事实情况以及案件审理进展状况进行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若所涉案件需要
公开审理,那么除了通知当事人外,法院还应对当事人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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