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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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借条过期了,那可就麻烦大了。因为按照咱们国家新出炉的《民法典》第192条,借款人有权不还钱。这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没去起诉的话,欠债的那位就有理由拒不还款,甚至在法庭上以借条已经超期为由来对抗你。不过,如果在这6个月的最后期限里,发生了《民法典》第194条那种事儿,让找借款人讨账变得不可能了,那么诉讼时效就会暂时停下来。

那咱们要是遇到那种过了法律追诉期的民间借贷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欠债的那个人就可以用“我不还”来当借口。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钱给别人,结果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那这个时候借款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不还你钱了,而且法院也会站在他那边。

要是你想要去人民法院告别人侵犯了你的民事权利,那你可得抓紧时间,因为这个维权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年。从你发现自己感受到了伤害,也就是权益受损失的那时候开始算起,还有义务人也应该是在那个时候就知道你被他伤害了才行。假如说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的时间已经过去超过二十年的话,那可就别指望着人民法院会帮你了,除非有特别的理由或者特殊情况,不然他们可是不会管的。

大家要注意向法院提告要求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时限只有三年。这个时间从你察觉到利益受损或者应该已经知道自己被侵犯权益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不过,如果你是从受伤害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的话,那么法院就不管,除非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再经过你的申请,法院才能考虑给你延长一段时间。所以,咱们借款后借钱的人不还钱,这个诉讼时效也是三年,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者法律上有其他规定。

咱们来聊聊向法院打官司保护自己权益的事儿。这个时间限制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应该知道权益受损的那一刻算起。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因为欠条的事情,你的权益受到了伤害那一天开始算起。要是过了这三年的期限,法院可能就不会帮你保护这个权益,除非有特别的情况,比如超过二十年,法院才会考虑根据你的申请来延长这个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