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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起诉一个共同借款人应怎样承担

时间:2026.04.09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251人
律师解析:
1.债权人起诉一个共同借款人时,按份之债中,该借款人按确定份额担责。
2.连带之债里,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全部债务,清偿后,该借款人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超出份额部分。
3.若未明确约定份额,通常认定为连带债务,法院会审查借款合同等确定债务性质。
4.债权人起诉单个借款人程序合法,该借款人不能以有其他共同借款人为由拒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共同向小丽借款。借款到期后,小丽仅起诉了小朱要求其偿还全部借款。小朱认为还有小李和小胡也是共同借款人,不应由自己一人承担还款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案件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此债务属于按份之债,小朱仅需按照确定份额承担责任;若属于连带之债,小丽可要求小朱承担全部债务。由于三人未明确约定债务份额,一般认定为连带债务。
2、法院会审查借款合同等证据来确定债务性质。小丽起诉单个借款人小朱符合法定程序,小朱不能以还有其他共同借款人为由拒绝承担应负清偿责任。若小朱承担了全部债务,其清偿后有权就超出自己份额部分向小李和小胡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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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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