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
保险合同纠纷时,首先应在双方都愿且具备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展开协商。
在这种情况下,协商和解通常分为自行和解以及由第三方调解两大类方式。
自行和解主要是指双方
当事人在无任何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交流与磋商;
而由第三方调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中立机构参与其中,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若协商和解未能取得理想效果,则在双方已经签署
仲裁协议的前提条件下,可以向仲裁机关提交仲裁申请。
倘若
仲裁结果公布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那么投保人便有权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从被申请人的储蓄账户或
工资等劳动收入中提取、扣留相应款项;
二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及变卖等操作。
若双方并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同样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定
诉讼程序,对
保险纠纷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明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的基础上,作出最终判决或裁定。
通过
诉讼途径解决保险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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