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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几年

时间:2024.07.19 标签: 金融保险 保险理赔 阅读:1077人
律师解析:
关于因财产保险合同引发的诉讼案件,若保险的标的主体为运输工具或处于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此类案件可交由运输工具进行登记注册的地点、目的地或保险事故发生的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裁决。
而在涉及到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则可将案件提交至被保险人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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