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想让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果,得符合三个条件:首先,行为人要有能够做出这事儿的资格,也就是说他要有足够的智力水平和行为能力;其次,这个行为必须是他真心实意想要做的,不能是被逼着或者被骗着做出来的;最后,这个行为不能违法,也不能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就拿我们平时生活中的借钱来说,写好的借条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的有效性就要看上面说的那三个条件能不能满足。

在面对借钱没打借条这种情况时,要想妥善解决纷争就得依靠别的证据来证实这个借款确实发生过。每个跟这件事有关的人都得负责拿出证据来。比如说,如果你手里头儿没有借条这样的直接证据,那也别慌,还能倚仗其它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有第三方在场的人的证词或者是录音录像、短信、电子邮件之类的电子数据,还有就是你自己的说法等等。要是你自己没法子搜集到这些证据的话,那就交给法院去帮你找。

在咱们没打过借条的情况下,要想把这个事儿给说清楚,得靠别的证据来说明到底是不是真的借了钱。你可以找些别的东西来证明你说的是对的。这些证据可能有很多种,比如你自己的话,别人看到的事情,电脑上的记录,或者书面的文件等等。如果你觉得自己搞不定这些证据,那也没关系,法院会帮你搞定的。他们会把所有的证据都看个遍,然后再做出判断,看看是不是真的借了钱。

在你给别人借钱并且有借条的这种情况下,基本上就属于民事纠纷。其实,你听听看这个道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一十九条不是说了,只要合同依法成立了,那就是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然后我们再看看《民法典》里面的第六百六十七条和第六百六十八条,这两条款说的是借款合同,也就是借款人找贷款人借钱,到时候还钱结清利息的那种合同,应该用书面形式来写清楚,不过要是两个人之间有特别约定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若借贷合同中并未对利息支付做出明确约定时,应被认定为无息。据此,如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所形成的欠条中并未载明利息条款,则依照此项法律规定,该张欠条在法律层面上将被视为无息。这就意味着,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达成补充协议,否则债权人无法向债务人主张利息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