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您身为配偶之一的丈夫,作为
借款人未能按照事先设定的限期如数偿还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第六百七十五条以及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您有权依预先约定的时间请求其归还这笔款项,倘若对方未能准时还款,您可提请他支付
逾期的利息费用。
如他依然坚决拒绝还款,您便有权利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他必须还款并支付
逾期利息。
若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后,他仍未履行还款责任,您有权申请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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