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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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负责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或是人民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时,务必要注意这一行为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了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申请之后,经过决定机关严格认真地审核并最终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裁决过程中所必须进行的步骤。一经获准,相关的执法机构便会受到该份文书的传达与通知。

取保候审申请书应由何人撰写通常情况下,在进行取保候审程序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会起草相关申请文件,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正式递交这些申请。面对此类申请,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责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做出明确的决定。

关于提交保释候审申请书的事宜取保候审申请书应当递交至审理此案的司法机构,这通常指的是负责审理案件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嫌犯罪的嫌犯或被告施以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保证金通常需要交给执行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没有违反规定,也没有违法行为,等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他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文件或相关法律文书,然后去银行领回保证金。

在取保候审期间,通常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向有决定权的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例如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这些机构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在案件中的潜在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审批是否批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