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瑞雪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心理咨询师。执业期间不仅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建设工程案件,同时承办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案资金上百亿的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等多类型刑事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取保候审、缓刑、二审改判等成功案例经验。 担任于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顾问。已为几十余家公司解决了其在公司股权、债权债务及相关领域的法律纠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案件、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公司股权纠纷、劳动纠纷处理、企业风险防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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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件中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的条件有哪些若犯罪嫌疑人为醉酒驾驶之人且情节较为轻微,以至于其行为未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任何威胁,也并未导致任何人身伤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检察院有权根据法定程序来决定放弃起诉该嫌疑人。二是,若是犯罪嫌疑人在醉驾过程中并未触犯刑法规定的情节或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免除刑罚条件的规定,则检察院同样有权利根据情况判断是否应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罪不予起诉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情况;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判罚或可免罚。检察院经审查后,如认定无需判罚或可免罚,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综合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或满足法定不起诉情形,包括情节轻微、无需刑事处罚等,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或满足法定不起诉情形,包括情节轻微、无需刑事处罚等,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或满足法定不起诉情形,包括情节轻微、无需刑事处罚等,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