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
郑金都律师,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法律纠纷处理。郑金都律师执业以来秉持着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在业务上精益求精,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并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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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妻子不贞行为,我是否应向对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探讨在现行法律体系下,配偶一方发生出轨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因此您不应由于另一半的不当行为而做出违法举动。尽管出轨行为并未被赋予法律上的违法性质,但是它严重违反了夫妻之间所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且有可能对将来离婚期间的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的裁决产生负面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果配偶有婚外情,并且证据确凿,构成“重婚或同居”的情况。在法院确认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果后,就可以批准离婚。但是判决需要综合考虑证据、婚外情对婚姻的破坏程度等因素。如果婚外情是主要原因,且没有其他阻碍,法院可能会支持离婚。

我国民法典允许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不忠行为或任何其他原因提出离婚,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达成子女抚育和财产分配共识;一方不同意或有争议时,可诉诸法院。《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需签署书面协议并至婚姻登记处办理,一方欲离婚则先尝试调解,调解不成再诉讼。

当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愿时,他可以先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若女方坚持诉讼,男方应收集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若女方有过错如出轨,男方可要求赔偿。子女抚养权可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需先调解。若调解失败且证实感情确已破裂,如配偶出轨构成非法同居,法院可依法判决离婚。判决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婚姻基础、子女抚养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