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当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接到涉及
变更强制措施相关申请时,他们需要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对此作出明确决定。
因此,有关人士提交的
取保候审申请在最迟须于收到
申请日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内便能得到回复信息。
在回答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时,若不同意进行修改,应当向申请人直截了当地告知并解释详细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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