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申请取保候审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其主要构成部分通常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申请人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对于那些可能面临
管制、
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提供与之相关的
证据或者
判决书;
3.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及其以上
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他们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的证明资料;
4.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资料;
5.对于孕期中的妇女或者刚生完孩子正在为婴儿奶的女性被告,则须提供由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有关文件;
6.如果
羁押期限已经期满,但案件尚未顺利办结,那么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7.此外,如果
担保人或者
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也有需求的话,则需要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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