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示,对于
醉酒驾驶机动车这种严重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将被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处以
拘役,并处以一定数额的
罚金作为惩戒惩罚。
对于
醉驾案件的
犯罪嫌疑人,如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取保候审严格要求,即有可能被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险性的情况下,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而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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