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被依法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时长,不应超过整整十二个月。
若在此期间内,案件的侦查、
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等阶段并未经任何中止,且未发现有任何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出现,那么原则上应持续保持取保候审状态,直至
期限届满为止。
然而,倘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
取保候审期限已至,则必须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
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务必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单位。
因此,是否需要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状态,将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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