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车辆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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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驾驶
无牌照
机动车辆本身实际上并未直接确立为
危险驾驶犯罪行为。
然而,危险驾驶罪的
刑事定罪因素则涉及到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辆这一行为,且必须存在诸如追逐竞驶、
醉酒驾驶、
严重超载或
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特定情形中的任意一种。
无牌照驾驶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其他
违法行为,比如
无证驾驶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牌照,但是这些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危险驾驶罪。
若无牌照驾驶行为与上述危险驾驶罪的其他情形相吻合,例如在无牌照状态下实施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那么就有可能同时触犯危险驾驶罪。
在此类情况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对
行为人进行相应的
法律制裁。
因此,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如果仅仅是无牌照驾驶,而并未出现其他危险驾驶行为,那么便无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反之,如果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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