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冒然
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若涉及到殴打、
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依法予以严惩。
这就意味着,倘若在实施非法拘禁的过程中,
行为人对被拘禁者施加了
暴力或侮辱,那么在
量刑环节上,法院将不得不充分考虑此种严重情节,并据此对行为人施以较之普通非法拘禁更为严厉的
刑事制裁。
至于具体的
从重处罚标准,则需视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