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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代位纠纷诉讼时效能延长吗

时间:2024.07.17 标签: 金融保险 保险理赔 阅读:1297人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未能在30日内给予赔偿决定或任何回应,那么我们作为被保险人有权依法对其发起诉讼。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每家保险公司均有义务在收到赔偿申请后的30天期限内进行审批通知。
若保险公司最终确认为不理赔情况,则应当向我们提供书面通知。
自通知完成之日起,我们便可随时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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