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在尚未达到
取保候审期限内,理论上还是有可能就案件进行宣判的。
需明白的是,虽然取保候审阶段的结束会对宣判作出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并不会直接制约宣判的具体时间节点。
只要被取保候审人在这期间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取保候审结束后,仍可凭借相关机关发出的
解除取保候审通知或者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
保证金。
而宣判的实际执行往往需要等到案件的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全部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与取保候审的结束并无直接关联性。
因此,即便在取保候审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只要满足了法律所规定的其他程序及条件,法院仍然有权依法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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