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假若有人实施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违纪行为,且这种行为妨碍、破坏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那么就将被视作构成
犯罪。
在此情况下,该人所吸收的公众存款将被判定为
非法所得,无法再归还给受害者。
然而,在案件进入
公诉阶段之前,倘若涉案人员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
赃款并
赔偿损失,从而降低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那么其情节就有可能得到减轻乃至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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