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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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在一般情况下,应在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将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书送交检察院。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最短需要三天才能宣布逮捕。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根据刑诉法规定,公安执行刑事拘留后若要逮捕,普通情形于拘留后第三个工作日提请检察院批准,特定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决定。因此,最快三天内可宣布逮捕。

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若需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一般案件,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四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嫌疑人最快可在七天内得知逮捕结果,最慢可在三十天内得知逮捕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需逮捕,须在拘留期满后三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审查期限可延至30日。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宣布逮捕的最长时限为37天。

刑事拘留宣布批捕如果案件在办案单位,那么就到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已经已送到检察院,那么到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就可以。总之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在哪里就到哪里申请即可,具体同意不同意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