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文规定,倘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获得
取保候审期间并未有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之行为,那么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他们都有权依据由相关机关所发出的
解除取保候审通知或者具备同等效力的法律文书,前往指定的银行机构依法领取已经缴纳的
保证金。
关于具体的
退款流程,通常会涉及如下五个关键环节: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需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交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其次,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需要对上述文件进行严格核实,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
接下来,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会开具一份退还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然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应携带此证明文件前往银行办理保证金的退
还手续;
最后,银行在审核证明文件无误后,将会依照既定程序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流程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要求,以确保保证金的退还工作公正、及时地完成。
若银行在此过程中遇到了任何疑问或困难,应立即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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