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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辽宁省入罪标准包括什么

时间:2024.08.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辽宁省针对敲诈勒索罪,其相关的罪犯入罪标准,往往会参照并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内容,再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司法实践经验,进行相应的具体设定。
从基本原则出发,倘若行为人在实施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过程当中,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是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行动,那么他们就很可能面临犯罪的风险。
具体而言,关于“数额较大”以及“多次敲诈勒索”这两个概念的明确标准,则需要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这个过程有可能涉及到对一定数额财产损失的考量,以及敲诈勒索行为发生的次数等因素。
举例来说,辽宁省可能会将“数额较大”的标准界定为特定金额(比如10,000元人民币以上),而对于“多次敲诈勒索”的定义,可能是指在一年之内,敲诈勒索行为发生的次数超过了三次。
一旦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上述标准,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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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宝律师

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

李忠宝律师,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2023年获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证。现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社会任职情况: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员库监督员;楚雄州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楚雄州侨联涉侨纠纷特邀调解员;楚雄市新联会监事会监事长;楚雄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李忠宝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期间,先后在边防检查站、法制科、侦查队等部门工作,并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和肯定。在执业后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独立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若干起,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本着认真负责、忠诚于当事人的态度,每办一个案件都是优质高效,得到了绝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2020年12月、2023年12月先后两次被楚雄州律协评为“优秀律师”;2021年6月被中共楚雄州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7月被省律师协会选拔为“律师行业领军人才”派往扎西干部学院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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