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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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告人必须按照公安机关的指引,通过在其指定的银行账户里预存保证金的方式来缴纳相关费用。此举旨在确保被告人在这一阶段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比如保证不逃离居住地、不影响证人作证等等。假如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皆能遵纪守法,且案件最终顺利完成,那么他所缴纳的保证金会在合适的时间内予以退还。

在取保候审的程序中,被提请人所交付的保释金,亦可称之为保证金,通常是由犯罪嫌疑者自身或者家属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缴纳的。而缴纳的方式通常包括了货币现金和银行转账两种形式,至于实际所需缴纳的具体金额则是根据案件办理机关的具体情况来做出相应判断和设定的。之所以要求交纳这笔保证金,主要的目的便是为了担保被提请人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并且在催促时能够随时听从传唤,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所缴纳的押金(亦可称之为保证金),这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确保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程序,从而向当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供的一笔额度适中的款项。其缴纳形式主要可以选择使用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两种途径,最终所确定的保证金金额则需要根据办案机关对于特定案件的审查与研判结果进行详细评估。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付事宜,通常是要求当事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或者选择亲自前往特定的公安机关财务部门进行交纳。实际数额将根据法院或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具体情况慎重决定。一旦接收到相关通知之后,被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纳工作,同时务必妥善保管所有的缴款证明文件。若在审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员能够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待案件审理终结后,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如数退还。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主体是谁保证金应由涉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与其亲近的亲属、合法代理人和所服务的机构,按照规定向公安部门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专门缴纳。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坐支、挪用或非法侵占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