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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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案件中,羁押并不代表会坐牢。坐牢与否,关键看案件进展和证据情况。如果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符合定罪标准,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刑坐牢。反之,如果证据不足或情节较轻,对社会危害不大,嫌疑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不用坐牢。

刑事拘留与正式的坐牢并不能画上等号。在法律程序中,刑事拘留是针对某些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调查或者法庭审理。这种刑事拘留是暂时性的拘役形式,而非决定性的刑事处罚。

刑事拘留这种行为与坐牢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程序进程中的一项强制性的措施,用以防范涉嫌罪犯逃避侦讯或者对司法程序产生不良影响。倘若在深入调查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有罪的话,那么在经由法院做出判决并生效之后,他才能开始履行刑期,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坐牢了。而在进行刑事拘留的这段时间里,涉案人的合法权益仍旧受到国家法律的全方位保护。

刑事拘留这一法律程序并非意味著罪犯将必然承受狱中惩罚。实际上,刑事拘留是在整个刑事司法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以阻止嫌疑犯逃逸以及销毁关键证物等不良行径。至于涉案人员最终将否遭受狱中惩戒,则需视乎后续的庭审结果而定。

在法律实践中,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当事人必须遭受刑事审判和监禁的严厉惩罚。实际上,刑事拘留仅仅是公安机关所采取的一种调查手段,它本身并非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实质性处置或处罚方式。因此,公安机关在未得到法院判决确认前无权对被拘留者进行定罪判定。只要经过合法且公正的审判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涉案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对于那些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的案件,公安机关亦有权依法撤销对涉案人员的拘留措施,并将其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