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累犯的认定与抢劫罪期限的关系普通累犯,通常指那些曾经被判有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或更严厉刑法的罪犯,他们在刑满释放或获得赦免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这便构成了累犯。对于这类累犯,法律规定必须予以从重处罚,但对于过失犯罪以及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则不在此列。所谓多次抢劫,是指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抢劫行为。

在中国刑法框架下,抢劫罪的基础刑期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个体在十年内再次犯抢劫罪,可能构成累犯,前提是其前罪已执行完毕或获赦,且新罪发生在五年内。累犯将面临更重的刑罚。反之,如前罪未执行完毕或新罪不在五年内,则不视为累犯,量刑依据新罪行情节而定。

抢劫罪行为人若再次犯罪,可能触犯累犯法则。累犯分为两类: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指犯罪后,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者;特别累犯则针对特定严重罪行,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犯罪后无论何时再犯此类罪行,均视为累犯。

抢劫罪行为人若再次犯罪,可能触犯累犯法则。累犯分为两类: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指犯罪后,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者;特别累犯则针对特定严重罪行,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犯罪后无论何时再犯此类罪行,均视为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