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友民律师事务所
刘星辰,江西友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具法院实务与律师执业双重经验,形成了“以专业为基、以责任为本”的执业风格。现任南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长期参与立法研讨、普法宣传及社会公益法律服务,以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实务洞察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合同纠纷等领域树立了专业口碑。始终秉持“法律是工具,正义是信仰”的执业理念。对客户,他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结果为目标”,从证据梳理到策略制定,每个环节均亲力亲为,确保服务的精准性与实效性;对法律,他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合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对社会,他主动承担公益责任,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0件,涵盖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赡养等弱势群体维权,用专业力量传递法律温度。 十年磨剑,初心如磐。刘星辰律师以“专业、专注、负责”的职业品格,在法律实践中践行着“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也期待以更深厚的积累、更敏锐的洞察,为更多客户提供有力度、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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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构成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三个等级:轻度情节可能导致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及罚金;中度情节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者,最高刑期可达十年以上,可能还需巨额罚金或追缴个人财产。

非法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构成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三个等级:轻度情节可能导致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及罚金;中度情节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者,最高刑期可达十年以上,可能还需巨额罚金或追缴个人财产。

我国法律对非法出售频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具有灵活性,以个案具体情况为依据。犯罪者通常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罪行严重,可能导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刑期,反映了对生态犯罪的严厉打击。

构成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是:(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是如何量刑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