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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追诉期从何时计算

时间:2024.08.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34人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明确规定,侵占罪的追诉时效的起点是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该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或者持续性的特征,则应当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即犯罪行为对合法权益造成实质侵害终止之日)开始计算。
因此,侵占罪的追诉时效应当从侵占行为实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侵占行为存在连续性或持续性的情况,则应自侵占行为最终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倘若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再次触犯其他罪行,那么前罪的追诉时效将会从新罪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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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峰律师

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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