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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买的车在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48人
律师解析:
关于一位配偶在结婚前所购置的车辆,通常被视为他们的私人财产,在离婚手续中,另一个配偶并没有权利进行分配。
然而,如果两个人在婚后签订了明确的财产协议,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就应该依照这个协议来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以下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私产:
首先是婚前行礼;
其次是因为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第三则是在遗嘱或捐赠合同中明确划归一方的财产;
此外,还有一方特别日常所使用的生活物品;
最后是其他需要划归一方的财产。
至于夫妻在婚姻持续期间所赚取的以下几类财产,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公共财产:
首先是工资,奖金和其他类似于劳动报酬的收入;
其次是投资现金流产生的收益;
第三则是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
除了遗嘱或者捐赠合同中明确指明归属的财产外,继承或者接受的财产也包括在内;
第五类是一方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所建立的运营公司所取得的进账收入;
第六种是男女人士实际获取或者被要求获取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基1老养老金和破1产安1置补1偿等福利待遇。
男女双方可以自主制定夫妻在维持婚姻关系时所赚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分配方案,包括各自的所有,共同拥有,或是部分属于各自,部分属于共同所有。
这种安排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
因此,依此设定的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分配的决定,对他们双方都具有不可违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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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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