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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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怀孕并离婚的母亲在特殊情况下仍可保留子女抚养权,但若其健康状况长期不愈或无法妥善履行抚养义务,且父亲的请求对子女无负面影响;或者母亲的经济、生活环境不适合、行为不利于子女成长,甚至因违法监禁等无法抚养,子女可能跟随父亲生活。母亲在此类情况下仍有选择权,但需兼顾子女的最佳利益。

怀孕期间离婚,子女判予女方抚养,男方仍有抚养责任。例外情况包括:母亲患严重疾病影响子女生活;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能提供有利于子女环境;母亲经济、生活环境或行为不利于子女,或犯罪入狱。这些情况下,男方可能需要承担子女抚养职责。

离婚后一月怀孕,若决定生育,非婚生子的父亲对抚养费用负法定责任。尽管父母离异,血缘亲情犹在,子女权益不受影响,不论跟哪方生活,均有权利享受各自父母应尽的义务和权利。

怀孕离婚要给孩子抚养费。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的,但是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孕妇离婚时,胎儿抚养权一般归母亲。但在特殊情况下,抚养权可能会变更。如果父亲想要争取抚养权,需与母亲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诉讼。总之,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