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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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自首情节在定罪量刑中所起的作用依照案件的实际状况进行论断。恶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导致经过鉴定后构成轻伤程度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致人重伤,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酷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导致严重残疾的,将会遭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会受到严厉惩罚。但犯罪者如果自首并如实供述,根据第六十七条,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后果以及犯罪者的认罪悔罪表现。如果情节轻微,法院可能会轻判甚至免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投案自首的行为人,可以比照法定量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定量刑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自首后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具体量刑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投案自首的,可以比照上述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