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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在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时间:2024.09.0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35人
律师解析:
在对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时,我们并不探讨导致本次离婚事件发生的个人原因或责任,而更加注重于采用离婚过错赔偿原则,以便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依法享有向对方要求物质赔偿损失的权利。
身为过错方,在面临夫妻离异以及共同财产如何合理分配这一重大议题上,往往要承担为数较少的财产份额。
具体的财产划分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处置方案;
倘若协商未果,那么就有必要诉诸法律途径,由当地法院依据相关法规,视情节轻重,平衡各方利弊,做出公正裁决。
其次,如果一方因为诸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极为恶劣的行为导致婚姻破裂,则另一方可以提起索赔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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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胜才律师

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

曹胜才律师,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一个可以立即解决实际问题的律师,拒绝花拳绣腿。如果您想找一个什么案件都接的律师,抱歉,我们不是。我们只接离婚案件,专打离婚官司。拒绝样样通,样样松。我们深知,专注才能专业,专业才能卓越,只有专家型的律师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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