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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1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72人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中,若子女抚养权被判归母亲或者父亲所有,那么子女的户籍便可顺利迁移至母亲或父亲的家庭。
如若孩子的抚养权隶属父母中的某一方,且该抚养者需更换户籍地址,则孩子的户籍页应随着抚养者一同迁移;
但若抚养方户籍不愿变动,而另一方有权进行户籍迁移,则孩子的户籍无需随之变动。
此外,迁户流程还包括带上离婚证书、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申请迁出,随后在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最后携相关文件前往新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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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凤律师

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

李晓凤律师,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系,在2019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职业资格A证。 2020年在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保持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 尤以撰写各类诉讼法律文书见长;同时兼理各类民商事、刑事诉讼业务。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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