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检察机关进行
合同诈骗罪的
定罪量刑分析时,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明确条款,对是否符合以下各项条件展开严谨查证:首先是行为主体是否存在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的主观动机;其次是在
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是否通过欺骗手段从对方获取了财物;第三个关键要素是被骗取的财物价值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标准;最后,还需要审查是否存在法律明文列举的具体
犯罪情况之一。若经严格审查,案件事实确实符合以上所有条件,那么检察机关便有可能判定被告人为合同诈骗罪的罪犯,并根据
涉案金额、
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最终确定相应的
刑事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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