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在
汽车保险公司遵循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拒绝支付理赔金,一般来说,车主试图索取利息的请求很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认可。
然而,对于这类特殊情况,必须依据
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
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如若保险公司出现了延迟支付或者没有合理原因便坚决拒绝对此案进行理赔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
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或者
被保险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以弥补因保险公司的不当行为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其中也包括可能产生的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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