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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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辨析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涉及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一个人故意或非故意地违反了这些规定时,可能会引发重至人员伤亡或其他极其严重后果的事件。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则是指由于行为人疏忽大意未能意识到,亦或是虽已有所察觉却过于自信已经做好了防范措施,最终导致他人不幸离世的悲剧性情况。

在重大过失导致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行为人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过失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逃逸等加重情节、是否进行了赔偿以及被害人家属是否谅解等因素。如果驾驶员在事故后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如报案、抢救并认罪,那么他有可能获得法院的宽大处理。

交通肇事罪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视情节严重性量刑。肇事者违反交通法规致人死亡,初犯面临三年以下刑罚;逃逸或恶劣情节升级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死则判七年以上。逃逸后不施救致人死亡被视为加重情节。单位指使逃逸者同样担责。另一类情形中,隐藏或遗弃受害人致死可能涉及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视具体情况分别按刑法相关规定处以重刑。

交通肇事罪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视情节严重性量刑。肇事者违反交通法规致人死亡,初犯面临三年以下刑罚;逃逸或恶劣情节升级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死则判七年以上。逃逸后不施救致人死亡被视为加重情节。单位指使逃逸者同样担责。另一类情形中,隐藏或遗弃受害人致死可能涉及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视具体情况分别按刑法相关规定处以重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