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00元以上,会受到何种处罚
时间:2024.06.26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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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产价值在人民币五百元以上至五千元之间者,需受到
行政拘留五天以上到十天以下的
处罚,同时可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被处以十天以上到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并且可附加罚收人民币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时,即构成了明确的
犯罪行为,应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判处
罚金;
倘若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则须面临指控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
刑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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