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构成生产
伪劣兽药罪所需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从客体角度分析,本罪侵犯了我国对于农用生产资料质量实施的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声誉及
财产损失。
然后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各类生产管理
法规,生产出伪劣兽药,导致农事生产遭受重大
经济损失的事实。
再次,从
犯罪主体角度理解,本罪适用于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其年满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成为该罪的
犯罪人,当然地,单位同样有可能成为罪犯。
最后,就主观要件而言,被告人须出于故意的心理状态实施该项行为。
针对生产伪劣兽药的情形,若家庭养殖场遭受的经济损失超过两万元或其他由盗用他人
商标知识产权等情况引发的经济损失超过两万元的,则应立珏
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
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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