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自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允许取保候审起,直至其进入检察院
审查起诉阶段,所必须经历的法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由公安机关完成对案情的全面调查和
证据收集工作,并在确信案情清晰且证据充足的基础上,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至检察院进行下一步审查和
起诉准备。其次,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
案卷资料后,将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若经检验认为案件的基本事实及索据均已得到充分证明,检察院有权利依法向拥有审判权的人
民法院正式提出
刑事公诉请求。在检察院审查过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形,有权决定予以批准延续,同时应严格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第79条
法规限制,即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检察院仍需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如发现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则应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将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与案件相关的单位组织,以确保各方都能了解到案件的进展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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