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可能被处以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情况,以及可能被判
处罚金以上
有期徒刑且采取
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情形都属于取保候审的
适用范围内。在此基础上,针对偷盗类案件,能否进行取保候审则应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评估与判断。若
犯罪嫌疑人身负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罪责,或者尽管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那么依照相关
法规,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偷盗行为性质恶劣,可能会被判处较为严厉的刑罚,同时又有充足的
证据证明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导致社会风险的出现,那么根据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很可能无法获得批准。因此,是否能够实施取保候审,必须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由司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及案件实情做出最终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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