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医疗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哪些情形下患者受损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哪些情形下患者受损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时间:2024.07.10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827人
律师解析:
若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所受的损害具有下述任一情况时,我们应认为医院在这方面存在过失行为:
首先是医院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制度,其次是医院有故意隐瞒或不愿意为可能引发纠纷病历材料提供时,再次则是医院丢失、故意伪造、篡改或采取违法手段销毁相关病历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林文韬律师

福建坤江律师事务所

林文韬律师林文韬,男,汉族,现为福建坤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承办参与了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仓山 区人民法院、福州晋安区法院、建瓯县、光泽县、政和县、长汀县、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近百件诉讼案件,胜案率及辩护效果均得到了当事人认可及表扬,既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学识又有实战诉讼经验和基层法律工作锻炼 擅长刑事辩护、刑事会见、诈骗罪、交通事故犯罪、信用卡诈骗、人身伤害侵权、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