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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时间:2024.11.28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35人
律师解析:
婴幼儿正值哺育期期间,抚养权问题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对于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情况下将跟随母亲生活。
但若母方出现某些特定情形,例如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身体不适,导致子女不宜与之共度生活;
或者母方虽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希望子女能陪伴自己生活;
抑或是由于其他特殊因素,确实无法使子女继续留在母方身边生活等情况,此时子女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
2.如父母双方就子女两周岁以下期间跟随父亲生活达成了共识,并且这种安排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则该决定是可以被认可和允许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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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双燕律师

广东凯卓律师事务所

吴律师,女,硕士学历,主专做婚姻家事案件。执业多年,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责任心强,秉承“当事人至上”的服务理念,尽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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