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未涉及
财产权益
纠纷的
诉讼案件,其收费标准为每宗案件人民币2000至30000元不等。收费标准在此区间内允许上浮不超过20%,然而对于实际收费低于人民币2000元的情况,则应按照人民币2000元的最低标准进行收取。
(二)针对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案件,根据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可分为若干个收费阶段,并按照相应的费率进行累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6%;
2.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5%;
3.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4%;
4.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括5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3%;
5.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2%;
6.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包括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
7.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5%。
需要注意的是,收费标准在此区间内允许上浮不超过20%,然而对于实际收费低于人民币2000元的情况,则应按照人民币2000元的最低标准进行收取。
(三)关于计时收费的标准,每小时收费范围为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具体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同时,计时收费的标准也允许在上述范围内上下浮动不超过20%。
(四)如需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下调。
(五)若
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继续办理,则收费标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下调。
(六)风险
代理收费的最高
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则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