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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时间:2024.09.24 标签: 涉外专长 涉外婚姻 阅读:1338人
律师解析:
涉及涉外婚姻离婚问题时,应当依循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若涉外离婚为双方自愿性质,则可前往中国内地常驻户口所设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关办理。
在这里,您需准备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明文件以及离婚协议书,同时还需携带护照或是旅行证件等重要凭证。
2、值得注意的是,如并无达成的离婚协议且非经由在中国境内完成的手续者,这一情况无法顺利进行离婚程序
3、假使存在有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现象,那么他/她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向中国法庭提出诉讼请求,但在这之前需要办理公证书委托手续作为首要步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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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龙律师

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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